我想我生命中最幸福的事情就是看到每個朋友都幸福快樂,其實我大部份的朋友都是幸福的要命,就是那種大家看到會覺得幸福到不行的夫妻,就是那種會常常喜歡在外面跑來跑去,參加奇怪活動,夫妻兩人出國自助旅行那種,一直以來我都相信幸福是會感染的,所以我也相信我就是會這麼幸福啦.

前面那一段其實是廢話,只是做個小小的開場白,其實是因為好姊妹小茵(聯合報給他的新名字,呵呵)最近開心的出嫁了,我可是從頭見證到尾喔,說實在是後著臉皮一直跟啦--從訂婚,公證到結婚都有我的身影.其實最有趣的是公證結婚這個程序.

公證結婚其實是件很有趣的事情,我總共參加過三次啦,三次給我的感覺就是,公證結婚幾乎是給朋友來鬧場的,現場沒看到幾個家長,大部份是朋友,每位新娘新郎有時候會川的落差很大,有的人可能會打扮成國標舞女王,可是有的人卻看起來好像岡稅醒一樣,現場鬧轟轟的,每個朋友都是攝影人員,還可以上去跟公證人拍照,肆無忌憚的站在公證人旁邊看各位新娘新郎結婚,說實在,一般人的一生中,可能沒有什麼機會再神聖的法律殿堂上如此囂張,然後也不會有人罵你,實在太太太過癮了.

四月十六日親愛的小茵跟他的哈妮張小偉就是提供我們這樣一場有趣的活動,到現場發現,新郎川著白色的T-shirt就出現了,見證人倒是反而穿了全套的西裝,可率了,所以後來勉為其難的靶西裝托下來借給今天的男主角囉.最有趣的是,新郎雖然開心,可是很明顯的,到了尾聲時,他開始不耐煩了起來,出現他的招牌三七步動作,一副再不結束老子要生氣了,呵呵直到法官大人宣布可以親親美麗的新娘他才又開心起來.結束後當然就是不停不停不停的拍照.

我個人建議以後的新娘新郎可以製作人型看板供大家拍照,不然恐怕會類死.截至目前為止,我總共參加過三次公證結婚,每次都讓我留下深刻的印象,雖然台灣的爸爸媽媽們覺得公正一點都不重要,中華民國政府的認可遠比不上家裡祖先的核准,所以啦,基本上沒有從家中嫁出去就好像收拾包袱的紅拂女一樣,就是私奔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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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已經有三個部落格首頁分別散佈在各處,每次有人提到什麼無名小站,樂多部落格,或是新浪部落格我就會很得意的說"嘿嘿,我有喔"可是事實上每個都只做了開場白,一方面其實是因為我是個超沒耐心的人,二方面其實也是因為我雖然號稱高科技產品的愛好者,可是實際上我就跟現代的科技五柳先生一樣不求甚解,我從來也沒有搞清楚到底這個玩意兒要怎麼弄.怎麼樣讓版面變的更美麗,這麼樣讓上傳的照片大小適中,說真的,實在很複雜...

現在問題來了,我的msn當年是在德國申請的,所以完全是德文版的,我的德文嗎,嚴格說起來,只能買買車票,問問路啦,現在要用來操作我的部落世界,恐怕有些微的難度呢.

如果大家在這裡看到奇怪的文字出現在奇怪的地方,那完全是因為我那不求甚解的旅行德文所致,我希望這一次我能有耐心的寫玩我的網志啦.這樣才能讓我買的各種高科技產品有個最好的歸宿,他們不會覺得自己是沒有用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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