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與所謂的責任常被放在一起講

但仔細思考這二者其實是八竿子打不著

但為什麼會有這種迷思呢

總會出現一句話;愛情之後接踵而來的是責任

難道大家真把愛情當作結婚的先決條件嗎?

我想這是絕對被否定的

沒有愛情的婚姻固然令人遺憾

但是世界上有太多太多這樣的結合

故得證愛情對婚姻而言僅僅是錦上添花但絕非必要條件

一對男女可以當夫妻,但夫妻不一定是戀人

故此愛情與責任一點屁關係都沒有

愛情可不是責任制

講到這個就有很多人說

那忠誠啊,忠誠不算嗎?

親愛的,忠誠當然不算囉

事實上有點弔軌的是

如果還會想要作背叛的事情

哪還有愛情可言

如果免強說其實某位號稱愛人的還是擺在第一位

那我只能說忠實不算是愛情的責任

我們頂多能柔性勸導而已

責任應定義為一種具有強制性的任務或約束

最近有幾個朋友都聊到因為跟對方已經在一起很久了

所以有責任要繼續跟他在一起

但是心中有種遺憾,因為最愛的已經不是原來的她了

我聽了心中無限唏噓

希望未來跟我結婚的人不是為了負責任

如果是的話

我現在可以先預告

其實那是不需要的

因為我總相信自己可以被欣賞的點很多

只是出於責任跟我在一起

對我是一種亙久的難堪

親愛的未來你聽到了嗎?聽到了嗎?聽到了嗎?

希望我不是你的責任,而是你的快樂,因為想繼續擁有這樣的快樂,所以你願意陪在我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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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uochiahu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