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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婦女將可享有六個月的育嬰假津貼

最高可領約13,000

聽起來好像很讚

不過主政者大開方便之門讓大家開心

也不過就是全民買單吧

另外根據去年通過的兩性工作平等法,婦女可申請留職停薪育嬰假兩年

留職停薪及育嬰假津貼在國外行之有年

在德國讀書的日子

最常看到推著嬰兒車的婦女在路上悠閒的晃啊晃的

這個立法在先進國家看來都是一種美意

用以保障婦女的工作權以及讓下一代得到更好的照顧

可是花花總有一種想法

且不談職場上兩性不平等的狀況並沒有因為這些福利措施而有所改善

根據勞委會的說法

這個法令是為了穩定婦女就業,提高勞動參與率(註)

但問題是

兩性不平等的咎因,多半出於資方而非出自勞方

這樣保障婦女的美意

是不是可以解釋為另一種壓迫呢

也許

並不是每個婦女都想在家帶小孩

但因為有這樣的法令存在

人們就會很自然的覺得女性應該要在家帶小孩

因為人們會很自然的覺得給你這麼好的福利了還不知道珍惜

當某種制度成為一種福利

換個角度想

它也成為一種義務

當一個女人決定放棄這樣的福利同時

這種行為可能會被解釋為逃避一種義務

當女性經過這麼多努力好不容易掙脫僅為母親和妻子的角色時候

我不知道這樣的政策是不是把女性拉回回頭路

權力與義務的矛盾就好像

花爸經常喜歡煮很豐盛的菜在桌上

可是花花有時候只想吃清淡或出去吃

這時候可能就會為難了

往往表面看起來是福利的事情就變成一種義務

因為不吃花爸可能會不爽

雖然公司也保障你原來的職位

但換個角度想

如果TST可以沒有我兩年都能運作的這麼好

那將來也不會需要我啊

我不知道要如何促進兩性平權

可是用一種制度去設計某種人為某種角色

到不如再提供一種可以讓婦女安心把嬰兒交付給國家照顧的機制

這樣才能讓企業主願意保障女性員工的就業機會

也讓很多婦女可以安心在職場上努力

我想照顧孩子應該不是單一族群的責任吧

不懂事的花花這樣想啦

http://times.hinet.net/news/20060509/headline/abfeb89d872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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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uochiahu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