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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聽到很多朋友跟另一半分手

分手的理由有很多

不過總不脫陳腔濫調

比方說我們個性不合、你太任性、你愛狗比愛我多、我覺得我們沒辦法溝通

被拒絕的理由也很多

也是不脫陳腔濫調

最機車的幾項拒絕理由如下

1.      對不起,你很好,可是我配不上你

2.      對不起,你是好人,可是我們不適合

3.      對不起,你很好,如果再長高十公分更好

4.      對不起,你很好,如果在早遇到你兩年就好了

5.      對不起,你很好,可是我心理有陰影,舊愛難捨

6.      對不起,你很好,可是因為太好了,我怕將來失去你會太痛苦

7.      對不起,你很好,可是我得了不治之症,只能再活六個月,我不想耽誤你

8.      對不起,我心裡累積了太多太多了,讓我沒辦法好好照顧你

9.      對不起,你很好,可是我還不想交男()朋友 (這個是本人最討厭的理由)

   對不起,你很好,可是我其實是外星人來偵查地球的,我兩沒有明天(講的出來這個理由我會更愛他)

從以上可得證

大家最討厭的拒絕理由就是

先狠狠的捅你兩刀,然後在傷口灑上蜜糖

殊不知,灑上蜜糖的傷口最是容易招惹狠心的螞蟻

只會死的更快

沒有癒合的機會

幹麻要這樣勒

我發現

任何一項分手的理由

都市沒有辦法被接受

因為畢竟已經開始過

而任何一項拒絕的理由

都是牢不可破的

沒有實體的經驗可佐證我們是如果適合彼此

所以只要提出反對意見

就沒辦法被推翻

其實如果已經被拒絕了

何必在去問什麼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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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uochiahu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